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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这个司机被拘15天罚1900元!

来源:信阳交警

驾驶员朋友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并按照民警提示做好安全防护,等待出警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处置。但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员王某却偏偏不这样做,在马路上撞了护栏后发现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为了逃避赔偿路产损失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最后是追悔莫及。

11月30日晚19时11分,信阳市淮滨县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金谷春大道平安旅馆门口道路中心安装的护栏被撞,肇事车辆逃逸。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通过调查,于2017年12月13日通知违法行为人王某到淮滨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王某于2017年12月13日到淮滨县交警大队进一步接受调查处理。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于11月30日下午6时许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SC5C81的蓝色大众牌轿车行驶至金谷春大道平安旅馆门口时撞到道路中心安装的护栏上,之后打电话让修车厂来把车拖走后自行离开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先决定对王某以交通肇事逃逸罪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

交警温馨提示: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如果在现场报了警,这种行为就构不上逃逸,也就不会面临这么严厉的处罚。


2017年12月16日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