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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鑫 通讯员 姜树海 王长江

“嗵——”,随着审判长的法槌重重落下,横行一方,外号“塘主”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头子王某及其同伙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至此,淮滨县谷堆乡这个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淮滨县公安局的重拳打击下彻底的覆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淮滨县公安局相继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谷堆乡外号为“塘主”的王某纠集家族势力为非作呆,称霸一方,残害百姓。接到报警后,淮滨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黄遵喜亲自安排部署秘密侦查工作。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王某长期依仗家族势力、以亲戚关系为纽带,以结伙、入股方式,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二十余人,多次从事违法犯罪,已明显具备恶势力性质犯罪特征,且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王某展开全面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调查证实:王某(绰号“塘主”)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0年以来,在谷堆乡依仗家族势力、以亲戚关系为纽带,以结伙、入股方式,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二十余人,通过实施非法采砂、开设砂场、物流公司等行为,逐步发展成了以王某为首,以吴某、王某胜、王某俊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王某利用其在谷堆乡的影响力,非法控制谷堆乡老街埠口至栗园村的淮河水域,成为该水域“塘主”,实施非法采砂,造成淮河沿岸耕地大面积坍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多名村民遭到他们的暴力伤害和暴力威胁,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淮滨县公安局经过近半年的艰苦侦查,终于查明了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诸多违法犯罪事实。随着收网时机的成熟,专案组辗转郑州、南阳、安徽阜阳等地,一举抓获以王某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12人,彻底将这个在淮滨县城及周边区域作恶的毒瘤铲除。

2018年12月28日,淮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1万元。其他团伙成员也都被判处二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王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后,当地群众奔走向告,无不拍手称快。

2019年1月17日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