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八个严禁”的公告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为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涉企领域“微腐败”,提高全县企业满意度,特发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八个严禁”:
1. 严禁落实各项惠企利企政策不到位,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
2. 严禁“新官不理旧账”,只承诺不兑现,不履行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义务。
3. 严禁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4.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
5. 严禁以罚代管,过度执法,漠视企业商户利益。
6. 严禁到直接管辖的经营场所以消费等方式变相收受好处。
7. 严禁吃拿卡要,人为增设管理服务条件和程序。
8. 严禁插手企业商户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凡违反以上“八个严禁”的,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76—7761042
来信请寄:中共淮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4400)
来访请到: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纪委监委接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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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纪委监委
2023年2月23日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