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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关于启用现有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公安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57号令),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0年5月6日启用现有全部电子监控卡口,对全县范围内城区和农村道路上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5月5日

启用时间:2020年5月6日

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淮滨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4月30日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