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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摘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2020年第4期)

2019年,农业农村部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组织完成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评价以全国20.23亿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选取了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表1),平均等级为4.76等,较2014年提升了0.35个等级。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9.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4.44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二、不同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按照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兼顾土壤类型、农业生产条件、行政区划等因素,将我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内蒙古及长城沿线、黄淮海、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甘新、青藏等九个区,形成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区划图》。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分述如下:

(三)黄淮海区。包括北京、天津、山东省(市)全部,河北省东部、河南省东部、安徽省北部。共划分为燕山太行山山麓平原农业区、冀鲁豫低洼平原农业区、山东丘陵农林区和黄淮平原农业区等4个二级区。总耕地面积3.21亿亩,平均等级为4.2等。

黄淮海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1.29亿亩,占黄淮海区耕地总面积的40.15%。主要分布在鲁西北平原、鲁中南山前平原、豫东和豫中平原、淮北平原、北京东部和天津南部平原。土壤类型以潮土、砂姜黑土、褐土为主,土壤质地以轻壤土和中壤土为主。土壤理化性状良好,养分含量较高、无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1.58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49.22%。主要分布在鲁西北平原、豫东和豫中平原、鲁中南和鲁东丘陵中下部、淮北平原、北京东部和天津南部平原。土壤类型以潮土、褐土、棕壤、砂姜黑土为主。土壤养分含量中等,灌排能力基本满足,部分耕地受轻度盐渍化影响。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0.34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10.64%。主要分布在丘陵上部、平原区局部高地、滨海低地,以粗骨土、棕壤为主。这部分耕地有的土层浅薄,灌溉设施缺乏,应重点完善配套农田水利设施,推广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的受土壤盐渍化等因素限制,作物产量较低,应完善排水设施,控制地下水位;对胶东地区存在的酸化问题,应通过施用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加以改良。

(四)黄土高原区。包括陕西省中、北部,甘肃省中、东部,青海省东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山西省中、南部,河北省西部太行山区和河南省西部地区,共划分为晋东豫西丘陵山地农林牧区、汾渭谷地农业区、晋陕甘黄土丘陵沟壑牧林农区和陇中青东丘陵农牧区等4个二级区。总耕地面积1.70亿亩,平均等级为6.47等。

黄土高原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0.22亿亩,占黄土高原区耕地总面积的13.16%。主要分布在黄河、渭河和汾河河谷的一、二级阶地,晋东南的长治、晋城河谷盆地和豫西的洛阳、汝州河谷盆地,地形平坦,水热条件好。土壤以褐土、潮土为主,剖面发育完整,养分含量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农田基础设施完善。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0.55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32.08%。主要分布在黄河、渭河和汾河河谷的高阶地,黄土高原东南部的高原沟壑区和陕西无定河、宁夏清水河、青海河湟和甘肃景泰川谷地,以及太行山和豫西山地的低山丘陵。土壤以黄绵土、黑垆土为主,土层深厚、养分含量中等,灌溉水源缺乏,部分耕地水土流失严重。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0.93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54.76%。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西北部的丘陵沟壑区和长城沿线风蚀滩地区,前者地表起伏破碎、坡度大、侵蚀非常严重,后者气候干旱、土层浅薄,立地条件很差。土壤以灰钙土、灰褐土和风沙土为主,质地较粗,结构松散,土壤养分极度贫乏,农田基础设施缺乏。针对黄土高原区低等级耕地障碍因素,应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恢复坡地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努力扩大水浇地面积。实施整修梯田、修复地埂等田间工程措施,提升水土保持能力。通过秸秆覆盖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合理轮作等措施培肥熟化土壤,着力改善耕层理化性状和养分状况。

(五)长江中下游区。包括河南省南部及安徽、湖北、湖南省大部,上海、江苏、浙江、江西省(市)全部,福建、广西、广东省(区)北部,共划分为长江下游平原丘陵农畜水产区、鄂豫皖平原山地农林区、长江中游平原农业水产区、江南丘陵山地农林区、浙闽丘陵山地林农区、南岭丘陵山地林农区等6个二级区。总耕地面积3.81亿亩,平均等级为4.72等。

长江中下游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0.69亿亩,占西南区耕地总面积的22.12%。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汉中平原、云贵高原山间坝子、四川盆地浅(缓)丘平坝等处,以水稻土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1.77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56.21%。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的丘陵区、金沙江与牛栏江流域的河谷地区、秦巴山与黔中的低山丘陵区等处,以紫色土、黄壤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排条件一般,部分耕地质地偏黏,存在酸化、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0.68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21.67%。主要散布于滇东北黔西北的乌蒙山区、湘鄂渝黔的武陵山区以及陇南山地区等,以黄棕壤、石灰(岩)土为主,立地条件较差,土层浅薄,砾石含量高,存在酸化、瘠薄、潜育化、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针对该区酸化问题,可采用化学改良剂、施用碱性肥料等措施进行改良;针对部分稻田潜育化问题,可采取开沟排水或放水晒田等措施加以缓解;针对土层浅薄、养分贫瘠和障碍层次等问题,可采取聚土垄作或横坡耕作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增施有机肥料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

2020年5月9日 06:27